区政务服务中心筛查登记措施调整通知
发布时间:2020.05.03 来源: 浏览次数:

 

4月30日,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降为二级,为进一步落实市、区疫情防控、复工复产的相关政策,区政务服务局对区政务服务中心原有筛查登记措施进行调整,具体调整如下:

1.全部进厅办事人员筛查行动轨迹。

2.京津冀及以外地区,但不包括官方公示的“高、中风险地区”的人员,需出示健康宝并显示为“绿码”(状态正常)方可进入办事大厅。

3.除黑龙江省、辽宁省、湖北省、中国香港、境外国家等地区人员进厅办事需要隔离14天外,其余地区人员均不用14天隔离。

4.朝阳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参照执行。

5.本次调整自2020年5月6日起实行。

 

 

 

朝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

2020年5月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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